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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确定77家单位为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确定77家单位为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东府办函【2018】705号文,公布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共77家单位。该通知对各重点单位、气象部门和各园区、镇街的气象灾害防御的相关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提出,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单位有针对性地为重点单位提供服务,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同时提到,建立评价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将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的评价结果纳入保险费率风险评估因素。
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2、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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